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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2日下午,金昌市文物局和金昌市博物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2019年5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《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》,该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。
会上,市文物局局长李伟带领大家学习了《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》的主要条款规定,重点解读了长城本体、附属设施和相关遗存内容,以及禁止在长城上及长城保护范围内从事的活动,并学习了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处罚措施等。
市文广旅局分管领导赵平同志强调,长城保护的必要性和严肃性,呼吁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长城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,并对破环长城的行为进行监督。
通过此次普法,有效帮助干部职工提升了长城保护的法律意识,同时增强了要珍惜身边文化遗产和保护长城的共同愿望。